经商处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多米尼克概况政策法规经贸调研双边合作企业名录经贸机构商旅服务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新闻 >  正文

我援多罗索-朴茨茅斯公路修复项目施工合同签字仪式正式举行
2009-10-12 20:55  文章来源:经商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2009年10月9日,我援多罗索-朴茨茅斯公路修复项目施工合同签字仪式在多政府大楼举行。中铁十七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乔根柱与多代总理、公共工程部长布莱克默分别在合同上签字。中国驻多米尼克大使邓波清、多外长亨德森、能源与公共事业部部长萨瓦林、多经济发展部部长提摩西、我馆商务一秘徐志光及相关方面代表共同出席签字仪式。
代总理布莱克默在仪式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表示,对修复罗索至朴茨茅斯公路,多米尼克人民期盼已久,该项目完成后,将极大改善岛上的交通状况,为旅游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更重要的是能带动沿途社区的经济发展。他强调,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政府仍然信守承诺,履行诺言,充分展示了中国政府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和人民是多政府和人民的真正朋友。他代表斯凯里特总理对中国政府和人民表示衷心感谢。
  罗索至朴茨茅斯公路全长45公里,是连接多第一和第二大城市的交通主干线。该项目由中铁十七局承建。
  多各媒体出席了签字仪式,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我援多米尼克国罗索至朴茨茅斯公路修复项目会谈纪要及设计合同签字仪式在罗索举行    2008-08-08 10:09
多米尼克工程部长乔治会见我援多公路修复项目详勘组    2008-06-03 04:27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多米尼克经济商务处邮箱